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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数字化”再造舞蹈传承时空维度 激活文化新生命力

更新时间:2025-06-05 09:01  浏览量:2

传统村寨舞蹈遵循“内源性自生”逻辑,其空间实践根植于血缘和地缘网络,通过节庆仪式的周期性展演形成差序化社会互动,构建起以情感共同体为核心的空间归属。当迁移至城市旅游场域时,物理空间经技术介入形成多维嵌套结构:实景演艺通过声光特效重构“边城”意象,民俗村依托参与式体验激活具身认知,推动社会交往向团体格局转型。这种空间转化实质是技术媒介对空间再现的重塑过程,数字技术通过动捕数据采集与VR场景建模,既拓展了文化传播的时空边界,又催生虚拟地方感与实体场域的文化互鉴。在制度创新层面,“3+5保护模式”通过动态退出机制与功能复合设计,在物质空间维度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侗傣鼓笙舞的跨族群融合则彰显空间表征的转译策略,将地方性文化符号转化为具有共情价值的公共文化语言。研究揭示,民族艺术传承需构建物质空间基底、数字空间媒介与制度空间保障的协同体系,在守护文化根性的同时探索当代发展路径,最终实现从“地方性知识”到“文化间性”的创造性转化。

空间生产的理论解构与文化实践相结合。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为理解民族艺术场域变迁提供了理论框架。传统傣族舞蹈的“内源性自生”特征,体现为空间实践、空间再现与空间表征的三位一体:在传统聚落中,竹楼前广场作为日常生活的共享空间,其物理形态与“三道弯”身体美学形成深度互文。舞者身体的S形曲线既是对热带山水地貌的具象模拟,更是社区伦理秩序的空间投射,这种“一内一外”的舞动体系,通过节庆周期中的集体操演,持续再生产出具有强烈地方性特征的文化空间。当舞蹈场域向城市旅游空间迁移时,空间生产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技术介入使物理空间突破物质限制,形成“实景演艺-文化展示-旅游消费”的复合嵌套结构。以跨区域民族节庆为例,灯光布景对表演场域的视觉重构,将侗歌演唱从“社区内部交流”转化为“文化符号展演”。这种外源性空间实践不仅改变了表演者与观众的互动模式(从族群共参与到游客凝视),更推动社会场域实现从“差序格局”到“团体格局”的转型——原本基于血缘地缘的亲密互动,演变为陌生人社会间的标准化文化消费。空间再生产过程始终伴随着文化意义的重新编码。数字技术创造的虚拟展演空间,通过动作捕捉与场景建模,既拓展了传统文化的传播维度,也催生出“数字原真性”与“物理在场性”的辩证关系。制度创新层面的“动态保护机制”,则通过功能复合设计实现物质空间存续与数字空间传播的协同,使侗傣鼓笙舞等混合文化形态,在保持地方性特质的同时完成公共文化符号的转译。这种多维空间的协调建构,本质上是为民族文化的当代传承探寻“根性维系”与“创新适应”的动态平衡路径。

地方依恋的情感建构机制。地方依恋理论强调情感、认知与实践的相互交织与互动关系,在傣族舞蹈文化空间的传播上尤为明显。湖南凤凰古城的文化空间生产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例证,沱江边实景演出《边城》中傣族孔雀舞映射湘西苗族叙事,光影制造的拟态山水空间给观者带来视听的“情感嵌入”,这样一种媒介化的地方体验,就是舞蹈的文化记忆转化为身份认同的基点,对舞场空间的短暂停留转化为对湘西文化的无限遐想。落实到社区层面,在长沙湖南民俗文化村,依恋的发生轨迹各有不同。长沙湖南民俗文化村作为省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景观的营造遵从了村寨—鼓楼—梯田的原始景观元素特征,舞蹈学习、工艺观摩、现实生活实景融为一体,游客参与性学习体验,如学习基础的舞蹈动作,形成“有身体的知觉”的可能性,身体知觉、空间体验,“暂时性”的游客也构建起了“地方依恋”,这种依恋被延续到了湘西土家织锦非物质文化传承工坊中,将傣族舞蹈元素进行元素化编织进织物图案中,身体与物质构筑共同文化。

数字空间中的文化再生产。新媒体技术再造舞蹈传播的空间。湖南“非遗数字化工程”解构了传统舞蹈的“在场”,将傣族舞蹈动捕数据转变为三维动画。传统舞蹈的“在场”被拆解为无限复制的数字代码。舞蹈符号的“在场”解构一方面被“短视频”平台的舞蹈闯关赛所“携带”,青年群体在舞蹈模仿中的“在场”成为了“虚拟的现场”;另一方面,碎片化的空间也解构了文化意义,如孔雀舞的宗教隐喻意义被娱乐化而模糊不清。“虚拟现实舞蹈教学”项目,就是借助VR技术模拟传统教学课堂,学员在虚拟的传统村寨(傣族村寨)中跟随虚拟舞者进行虚拟舞蹈训练。这种虚拟现实的虚拟训练空间,立体造型和捕捉技术模拟虚拟肢体动作,从多维度空间拆解虚拟动作,纠正错误,模拟虚拟现实舞蹈教学的口传身教的精髓。通过这样的组合,我们发现体感技术运用触感神经记忆、巩固肢体记忆。虚拟场景中的虚拟现实训练空间是“真实”的空间,但绝非真实的物理空间,而是虚拟世界中文化物事映射的物理空间肌理,媒介经验通过虚拟现实技术重新形塑了“地方感”,为遗产的活态传承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途径。

加强政策制定与网络与空间治理。湖南“3+5”民族文化传播空间治理创新了舞蹈传承的空间治理路径。湘西州建立的省级传承示范基地中,“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的布局为:传习所(舞)空间与民宿、生态空间,使空间生产成为文化空间传承、生产、凝聚的场域,这一治理路径较好地解决了舞动空间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凤凰县勾良村将舞动的成果用于传习所的建设,让文化空间成为空间生产的“自生产”。地方立法创新也有成功的案例。《湖南省实施〈非遗法〉办法》的“退而不留机制”引导社区把舞蹈传承与发展空间捆绑起来,从“重申报”变为“重创新”。江永县勾蓝瑶寨的传承人在将傣族舞蹈与瑶族舞蹈融入到瑶族“洗泥节”后,延续了非遗基地,也创造了“瑶傣合而舞”的舞蹈创新元素。“退而不留机制”是空间治理的“软性规定”,是创新政策典范。

跨文化传播的张力与调适。湘地多民族杂居场域下,傣族舞蹈的传播面临着身份建构与文化调适困境。从张家界孔雀舞和土家族茅古斯舞“魅力湘西”剧场的联合表演来看,对“魅力湘西”的呈现并不是简单将两者相互嫁接,而是以“重构”的文本形式将傣族文化符号置于武陵山区场域中,让异质场域的观众在熟悉的地理空间中对符号的识别和理解。社区传播中的文化杂交更值得关注。怀化的侗族村寨,由傣族“象脚鼓舞”与侗族“芦笙舞”的碰撞,派生出侗族鼓点节奏的多声部化,舞蹈动作中融入傣族“三道弯”与侗族“踩堂舞”的体态。侗族村寨里如此轻松自如的文化杂交,正是不同族群共同利用物理场域(村寨广场)的实践默契,身体语言的相互采借成为地方认同的凝固剂。

当代文化地理学揭示了傣族舞蹈社区传播的过程是空间生产和地方依恋共构的过程,湖南省探索出了一条政策网络制度革新、数字空间技术建构、文化多样性在地协商的民族艺术建构的传播之路,是坚守与时代对话的创新表达,为我们思考全球化时代的传承创新提供了启发。未来的研究中还要进一步思考虚实空间的对话、混种空间的在地性生产。

场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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